2022年12月26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《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的总体方案》。《总体方案》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,明确指出,2023年1月8日起,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。曾经,人人笑川宝说新冠是大号流感,后来,人人都是川宝
如果说「二十条」和「新十条」宣布了新冠的「政策性结束」的话,那么《总体方案》基本上宣布了新冠的「社会性结束」,也意味着新冠时代的结束。届时一系列关于新冠的词汇也将成为历史名词——隔离、密接、免费治疗、新冠入境检疫等等。
接下来我们从两个角度讲解国家卫生健康委为何发布这次通告。
为何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
这次改名其实是必然的,当初命名为“新冠肺炎”,主要是因为疫情初期病例大部分有肺炎表现,但随着奥密克戎变异株的流行,仅有极少数病例有肺炎表现,而且众多病例证实新冠不止损害上呼吸道和肺,还会伤害上呼吸道、肺、心脏、胃肠、泌尿生殖系统、神经系统等等其他组织器官,基本是全身性的侵染伤害。
当前,国内外专家普遍认为新冠病毒变异大方向是更低致病性、更趋向于上呼吸道感染和更短潜伏期。而且病毒感染后较为严重的患病状况,不能概括所有感染者临床特征,故更名为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”更加符合目前的疾病特征和危害,但有一点要记住,改名不是“新冠没有肺炎”,而是“新冠不止肺炎”。
何为“乙类乙管”
乙类乙管,意味着像结核、艾滋等等传染病一样管控,这个病将由专科专院治疗。类比艾滋病,现实中艾滋病挺多的吧,但是不会出现发生一例艾滋病,就开始封控、防护之类的措施,所以开放的决心还是非常明显的。
那甲类和乙类的有什么区别呢?了解它们防控层面的区别就一目了然了。传染病法第三十九条说到:
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,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:
(一)对病人、病原携带者,予以隔离治疗,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;
(二)对疑似病人,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;
(三)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、病原携带者、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,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。
而同样是三十九条例,对于乙类或者是丙类传染病就松了很多。
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,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。
所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,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,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;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;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;检测策略调整为“愿检尽检”;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。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,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发布的“乙类乙管”具体管控措施有十二条,医疗准备有五条,为接下来的管控指明了非常清晰的应对措施。
虽然降级管控了,但对于新冠还是不要太过于掉以轻心,尤其是家有老人、孩子、孕产妇、慢性病患者的,千万千万千万不要以为新冠就此没有了或者新冠就是感冒,那么保不齐就会成为新冠最后几批受害者。万一被感染了该请假还是要请假的,毕竟,公司是老板的,健康是自己的,打工人没必要过于拼命。
从现在到明年1月8日,新冠还有两个星期的「社会性寿命」,但不代表它不会带走人的生命,希望大家平安健康,熬过高峰,保护好自己、保护好家人,做好防护,希望大家过一个祥和的春节。